监管执法专项行动现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美丽重庆建设大会精神,重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从10月份开始,在全市城市管理领域开展2023年“蓝天行动”秋冬季监管执法专项行动。
此次执法行动从2023年10月份开始,到2024年2月底结束。在此期间,城管执法机构将以建成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新范例为统领,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为助力完成2023年全市“蓝天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执法服务保障。
此次执法行动结合重庆秋冬季天气特点,聚焦今冬明春“治气”工作任务,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严厉查处以下12种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建筑施工工地及建筑垃圾消纳场进出口未硬化处理、未设置沉沙井和排水沟、未冲洗进出车辆造成污染;二是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未采取湿法作业等有效措施,造成尘土飞扬;三是未办理《重庆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从事建筑垃圾处置;四是未按规定的技术要求改装的载重货车从事建筑垃圾运输;五是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未按照核准时间、线路运输建筑垃圾;六是密闭运输车辆未有效密闭运输建筑渣土、砂石、垃圾等易撒漏物质造成飞扬、泄漏、撒落污染道路;七是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未在规定地点倾倒建筑垃圾;八是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九是未经许可设置建筑垃圾消(受)纳场;十是脏车入城;十一是露天烧烤、露天焚烧、露天烟熏腊肉香肠等烟尘污染;十二是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和路面污染。
据重庆市城管执法总队市容园林绿化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执法行动全市城管执法机构采取五项治“气”措施。一是充分依托和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手段,坚持“人防”与“技防”结合,形成源头监管、问题发现、高效处置闭环机制。二是对施工面积大、出渣时间长的施工工地以及建筑垃圾消纳场,加大人员值守力度,把违法行为堵在源头。三是着力抓好运输过程监管,在跨江大桥、跨区路段、内环快速路进出口等重点路段依法设置联合检查站,严查建筑渣土车无证运输、乱倾倒等违法行为。四是着力强化空气污染预警应对,一旦生态环境部门发布空气污染预警,同步启动城市管理领域预警应对工作,实施全过程、全时段、全方面监管,切实提升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效果。五是强化联管联控,凝聚执法合力,继续加大与辖区公安交通管理、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的执法协作,科学合理设置和动态调整固定(流动)联合检查站,切实提升联合执法效果。(谭在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