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药监局统一部署,重庆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正在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持续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查办了一批药品领域违法违规案件。
10月24日,重庆市药监局公布6起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典型案例。
美发店经营未注册备案的化妆品
没收涉案化妆品 罚款5000元
2023年6月,璧山执法人员在对该区某美发店进行检查时发现,某店经营场所的货柜上有“彩色造型发泥”5盒,该发泥包装上标有“国妆特字:G201601706,与通过化妆品监管APP查询的产品注册信息不一致,且未查到产品备案信息。
该化妆品为彩色发泥,有别于氧化染色让头发变色,属于普通化妆品。该店涉嫌经营未经注册备案的化妆品和普通化妆品冒用特殊化妆品的违法行为,随即被立案调查。
根据有关规定,执法部门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涉案化妆品,罚款5000元。
美容店使用无批文进口药
被罚150000元
2023年5月,万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区某生活美容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涉嫌购进和使用未取得药品批准文件的进口药品。
经查,当事人购进和使用的无中文标识的药品,实际为莉子肉®株肉毒梭菌毒素A型,经比对与在韩国合法上市的同种药品批号相符,但并未取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的批准证明文件。
当事人使用未取得药品批准文件的进口药品,被责令立即改正,并没收3盒产品,罚款150000元。
医美诊所经营无中文标识标签的化妆品
没收涉案化妆品 罚款30000元
2023年1月5日,江北区市场监管局在医美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重庆某美容科技连锁有限公司江北医疗美容诊所耗材室及美容室,摆放有1款无中文标签的产品“ROYAL Facial Gel”,且放置于美容室操作台的上述产品已拆封使用。
该企业无法提供该批次化妆品供货方资质、化妆品注册备案情况、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也无对应的进货记录台账。
根据有关法规,该诊所被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被警告,没收涉案无中文标签的化妆品,罚款30000元。
网销备案信息不一致的化妆品
综合裁量 予以减轻处罚
2023年2月,万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某百货店在拼多多网络平台店铺内销售的“雅博尔老姜油基础油”产品,外包装备案信息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备案信息不一致。
经查,该产品由生产厂家实际发货,当事人未完全履行查验义务。此违法行为属于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产品销售记录制度。
鉴于当事人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不足6个月,涉案财物和违法所得较少,未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财产损害,并于立案前主动下架涉案产品,符合《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经综合裁量,对当事人予以减轻处罚。
最终,当事人因经营备案信息不一致的化妆品,被罚款1000元;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被责令改正,并处以警告,罚款1000元。
美妆店无证销售医疗器械
没收涉案产品 罚款5000元
2023年6月,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对某美妆店进行现场检查。
在该店经营现场存放有某品牌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含苯佐卡因(注册证号:国械注进20143185647)12盒待售。该店在美团网开设有“Me全球美妆集合店”网店,销售页面有某品牌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在售,显示销售量为2盒。
本案当事人存在两个违法行为,一是无证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二是未经网络销售备案开展网络经营行为。
当事人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销售医疗器械,依据有关法规,被处以没收涉案产品,没收违法所得93.2元,罚款5000元。
药房网销非法渠道购进的药品
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40000元
2023年6月12日,璧山执法人员在某药房现场检查时发现,经营场所电脑中安装了第三方平台药房网商家版“视塔ERP”系统(以下简称药房网),系统中有药品销售的记录,其中药品名称为:阿利沙坦酯片、百令胶囊等7种药品,当事人不能提供所销售药品供货商资质及购进票据等资料。
经调查,当事人通过微信联系,以快递的方式从药贩子李某月处购进上述7种药品,且购进药品时未查验对方资质,未索取药品票据及随货同行单据。截止违法行为被查获时,货值金额和违法所得为15150元。
针对涉嫌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并利用网络进行销售的违法行为,执法部门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没收违法所得15150元,罚款40000元。
此外,关于药贩子李某月涉嫌的违法行为,已移送天津市市场监管局。
华龙网首席记者 连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