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司法局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单位。
近日,从江北区委政法委获悉,中央政法委在全国范围内评选出的104个“枫桥式工作法”单位名单,重庆入选3单位,江北区司法局入选。
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基层社会治理经验。近年来,江北区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基点,大力推广“老马工作法”,发展壮大“老马带小马”解纷队伍,目前全区“小马”超4000名,就地化解矛盾纠纷22000余件。(张亦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