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重庆市秀山县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聚焦源头治理、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秩序维护四个关键环节精准发力,不断提升信访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秀山县坚持把源头治理作为信访工作法治化的首要环节,健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机制。制定县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工作方案,全年市管领导开展公开接访77次,接待群众101批次、195人次;全县各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7870次,办理群众诉求8021件,接待群众10465人次,推动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妥善解决。全县累计排查信访纠纷505件,依法就地化解493件,化解率达97.6%。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全年完成稳评备案30件,均为低风险,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
在受理办理环节,秀山县严格对照“三个不予受理”“两个不再受理”要求,依法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流程,全年依法受理信访事项790件,出具不予受理告知书255份、不再受理告知书20份。将信访事项受理时限由15天压缩至2天内,大幅提升办理效率。通过专题培训、案例教学、实操演练等方式,提升信访干部业务能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调解优先,全年达成调解协议188件;动态更新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受理信访复查事项7件,办结6件,推动信访事项依法依规妥善处置。
为压实工作责任,秀山县强化监督追责,构建协同监督机制。联合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建立信访工作监督追责贯通协作机制,全年督查重点信访事项45件,对23名相关责任人作出组织处理,发出风险提示函5件,树立起失职必问、失责必究的鲜明导向。
在秩序维护方面,秀山县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印发《信访工作法治化工作规范》等7类宣传资料,通过广场集中宣传、新媒体推送、宣传栏、电梯广告等多种渠道,广泛普及《信访工作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同时,依法维护正常信访秩序,全年移交违法信访线索8条,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其中程某某长期缠访、闹访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从而营造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纠纷靠法的良好环境。(徐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