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市民“菜篮子” 重庆“七个一律”监管措施8月3日开始施行-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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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7/13 15:08:10
来源:重庆晨报

守护市民“菜篮子” 重庆“七个一律”监管措施8月3日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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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2日,记者从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我市发布《关于压实市场开办者管理责任规范食用农产品销售行为“七个一律”的通告》,该《通告》将于8月3日起正式施行,配套政策解读同步对外发布,为全市食用农产品市场监管执法提供清晰、统一的标准依据,筑牢舌尖上的安全防线,全方位守护市民“菜篮子”安全。

  据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新规主要针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场内销售经营者,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各方主体责任。聚焦当前农产品销售领域突出问题,重点整治主体自查流于形式、抽检制度落实不严、销售凭证开具不规范、不合格信息公示不到位,以及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违规使用“生鲜灯”、产品掺杂掺假等各类食品安全乱象。

  新规对不合格农产品公示管理作出明确规范,要求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经营主体信息、公示时限、产品不合格检测项目、标准限值、实际检测数值等详细内容,公示时长严格参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执行,最长公示期限不超过30日,让不合格产品处置全程透明可溯。

  针对性质恶劣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重庆建立严格的行刑衔接机制。监管过程中一旦排查发现食用农产品存在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问题,所有案件线索将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开展刑事侦查,对达不到刑事追责条件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从严从重整治违法违规行为。

  新规首次清晰界定食用农产品市场“显见违法行为”范畴,明确违规使用“生鲜灯”、产品虚假标识、货物掺杂掺假等问题,均属于市场日常巡查中通过直观检查即可发现的问题,倒逼市场开办者落实日常巡查、主动排查整改,杜绝监管缺位、巡查走过场。

  同时,新规细化“一案双查”适用情形,明确三类必查追责情况。市场内存在肉眼可查的显性违法行为、开办者未制止且未上报;市场售卖无质量合格凭证农产品、开办者未开展检测擅自允许入场;批发市场开办者未监督商户规范开具销售凭证,出现以上三类问题,将同步追究经营者和市场开办者双方责任。

  针对市场主体履职不到位问题,新规划定两类主体责任红线。批发市场未按要求开展入场农产品抽样检验、伪造检验记录;市场开办者未按规定配备、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未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自查制度,或是伪造培训、自查台账记录的,均将依规严肃追责。

  在长效监管方面,重庆落地食品安全信用惩戒机制,按照“负面扣分+正面加分”的计分管理模式,将市场开办者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履职记分、培训考核、行政处罚、从业限制等全部信息纳入个人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动态记录、公开公示,以终身信用约束筑牢食品安全长效监管屏障。(记者 杨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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